財政部最新發布,供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.2%,非自住提高為1.5%到3.6%,乾眼症。財政部表示,台中醫美,各縣市正積極配合修正相關條文,乾眼症,還須議會通過後採用新稅率,通水管。
財政部發布「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」,並自7月1日起生效,根據這項規定,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,刷卡換現金;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;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。這種自住的房屋稅率仍維持1.2%。
財政部指出,條文修正後,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由原1,埋線拉皮.2%到2%,提高為1.5%到3.6%,私人醫院診所及專門職業事務所由原1.5%到2,近視雷射.5%,提高為3%到5%。
另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住家用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,並經議會通過後實施。
財政部說,自住房屋訂為全國合計3戶以內,是為了衡平考量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供直系尊(卑)親屬居住使用屬社會常態,或夫妻因工作或子女就學等因素有分住二處的需要,這類房屋應認屬自住使用房屋,又為避免有心人士規避稅負及影響地方財政,明定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屬自住房屋,全國以3戶為限,白內障,以符合量能課稅並落實居住正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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